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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儿上大学期间,是否可要求学费资助?

时间:2024-12-30   分类:玉环市律师
读大学父亲不给学费的,能起诉,但是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。父母只对未成年子女、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,孩子已经读大学的,说明已经年满18周岁,父母不再具有抚养的义务,不需要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用。子女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,人民法院查明子女已经成年的,并且能够独立生活的,会依法驳回子女的诉讼请求,让子女独自承担自己读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,或者丧失、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,可以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也就是说,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,但是尚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的,就可以要求父母承担学费和生活费,已经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,就无法要求父母承担抚养费。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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