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环市律师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玉环市律师

代位权的成立与行使包括了哪些内容

时间:2024-12-13   分类:玉环市律师
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包括:债权合法确定、债务迟延且怠于行使债权、对债权人造成损害、非专属债务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五条,债权人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影响自己债权实现,而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。不及时行使代位权,可能导致债权人的权益受损,难以追回欠款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代位权行使需满足条件:1. 债权合法确定;2. 债务迟延履行且怠于行使;3.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;4. 非专属债务。操作包括:收集证据证明条件满足,向法院提出申请,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,并注意行使范围不超过自身债权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代位权的常见处理方式为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。选择此方式时,需考虑债权是否到期、债务人是否怠于行使权利、是否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等因素,并确保代位权行使范围不超出自身债权。 >

吴律师手机: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吴律师微信号:51764(谐音 我要请律师)

律师电话 15555555523 律师微信 VX:51764